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海关减免税科关于对到期专项政策减免税审批及担保受理事宜的通知

北京海关减免税科关于对到期专项政策减免税审批及担保受理事宜的通知


本关各减免税办理单位:
  国家“十一五”规划将于今年底到期,“十二五”规划意见目前正待国务院讨论批准,其他另有一些专项政策也即将于今年底到期。其中,我科业务涉及的种苗、卫星、海陆石油、抗艾滋病药物、科技开发、救助打捞船、远洋渔船、主旋律影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均属于需将对进口日期控制于2010年12月31日的类型。鉴于以上情况,我科结合相关文件及实际情况,现就政策衔接过程中减免税审批及担保事宜通知如下:
  一、 鉴于2010年所剩余时间已不足以满足减免税审批10个工作日的需要,自2010年12月27日起,我科原则上不再受理涉及上述政策的减免税申请。如相关减免税申请人能确保申报商品将于今年内到货清关,请凭相关材料向值班科长申请加急办理。
  二、 根据署税发[2010]452号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海关对于上述各个专项政策涉及的进口商品,可以办理担保放行手续。请各单位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向我科办理相关的担保申请手续。对于将于2011年伊始到货的情况,我科可于2010年12月27日起先行受理。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相关减免税申请人执相关材料与值班科长协调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