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我市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依法安置,圆满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涌现出一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27个)
市国资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质监局
市城管局
宁波大学
海曙区民政局
江东区民政局
江北区民政局
镇海区民政局
北仑区民政局
鄞州区民政局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鄞州区石碶街道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余姚市民政局
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
余姚市阳明街道
奉化市民政局
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
宁海县民政局
宁海县财政局
象山县民政局
象山县人力社保局
二、先进个人(37个)
严国章 市人力社保局
黄宏宇 市国资委
卞一峻 市经信委
骆 强 市民政局
徐文姬 市教育局
徐 磊 市政府办公厅
陈绿洲 海曙区民政局
潘建立 宁波中银电池有限公司
杨秀明 江东区民政局
吕建军 江东区民政局
林加平 江北区民政局
陈晓燕 江北区民政局
励杰明 镇海区民政局
刘 波 镇海区财政局
胡科勇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史锦波 北仑区公安分局
徐素芳 鄞州区民政局
周超军 鄞州区民政局
陈东亚 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