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工信节能〔2012〕31号)
各市工信委:
为扎实推进我区工业节能减排,根据《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我委编制了《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原自治区经委《关于印发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经资源〔2008〕112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工业节能减排,提出贯彻落实“三个体系”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及考核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五”我区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更趋强化,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业节能减排也将面临着:一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对工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工业节能减排是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三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升产业竞争力过程中,工业节能减排面临更大压力;四是完成我区GDP节能目标,工业作为节能减排的主力军担负着超常的工作量等更为严峻的形势。
因此,积极推进工业节能减排,特别是突出抓好能源消耗分别占全区工业能源消耗总量94%的8大重点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就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将其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使之成为综合评价考核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主要指标,这对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为确保我区工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