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投资审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中心机房及其设备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现将我局《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审计局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中心机房及其设备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机房的安全管理
(一)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或引入其他火种,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二)中心主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不得使用明火电器,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三)中心主机房应安装坚固门锁系统,工作人员离开时应随时锁门,以防主机及网络设备受损。
二、中心主机房的净化管理
(一)中心主机房地面及其物品表面应每天打扫、及时清理,不得留有可见灰尘、卫生死角,以防止室内污染。
(二)中心主机房的核心贵重设备应集中清洁,必要时请专业清洁人员除污。
(三)中心主机房的门窗常规状态应密封,以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三、访问中心主机房的规定
(一)所有进出机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二)外来人员参观主机房应经局领导批准,接待人员严禁泄露涉及系统核心机密。
(三)外来人员参观主机房,应有我局中心机房工作人员陪同在场。如果急需临时处理涉密事务,不得让外来参观人员观看。
(四)参观介绍应由我局计算机管理员进行演示、操作、答疑,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婉言谢绝,一般情况下不得让参观人员自行操作。
(五)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但必须在我局计算机管理员现场指导下进行,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六)参观结束后,计算机管理员应及时对机房进行必要的整理,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外来施工单位及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施工,须递交《施工申请单》(《施工申请单》上必须列出施工人员名单及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施工。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整理,经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