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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3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需要,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市职业培训工作总的目标任务是:依托我市现有职业技术院校、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5万人次,其中,培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8万人,就业创业培训10万人次,在岗职工技能培训17万人次,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终身培训制度,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二、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一)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在职业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就业的要求,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实习实训,加强“先就业、再择业”等就业观教育,加快培养一流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全市职业技术院校年度招生规模稳定在1.6万人以上。要全面落实“技能扶贫”等各类扶助项目,确保每一笔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顺利就业。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观念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本着“文化知识够用,专业技能过硬”的原则,强化实际技能训练,强化就业观念和职业素质的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要根据他们的就业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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