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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价格监测中心办事公开制度

南宁市价格监测中心办事公开制度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监测规定 》、《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价格信息咨询收费》;
  2、《广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案》及自治区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规定;
  (二)工作事项
  1、实施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的变动情况。
  2、对全市价格监测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管理。
  3、依据国家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制度的规定,负责价格监测数据的发布。
  4、南宁价格信息网的建设,维护,更新,网上投诉,咨询答复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监测,每次上报做到及时、准确,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2、认真整理、分析价格监测数据,发现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以价格监测报告形式上报上级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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