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国家机关的业务工作相结合,致力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㈢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适应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法治五峰建设的客观需要,经过五年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力争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全县所有乡镇和单位全面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涌现一批法治创建先进乡(镇)、先进单位,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基本实现法治五峰建设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五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凡是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维护法律尊严。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继续深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建立乡(镇)长、局长学法日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举办一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纳入县委党校和各类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㈡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定期轮训,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司法能力,把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公正司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逐步推行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