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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区地下空间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区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4.3 Ⅳ级应急响应
  本区地下空间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在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应急联动中心的指导下,由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4.4 响应等级的确定与调整
  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的事件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其应急处置等级视情相应提高。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区地下空间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报区委、区政府批准。
  4.4.5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响应
  地下空间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所发生的事件级别,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1)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
  (2)保持与相关救援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
  (3)必要时,派出民防专业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与、指导应急救援;
  (4)开设800兆无线网(人防网、区应急网),保持指挥通信的畅通;
  (5)提供事发区域的地下空间基本信息;
  (6)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4.6 各相关预案的响应
  本区地下空间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灾种、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在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下,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为加强救援工作的协调,区应急委视情建立综合指挥部,由各预案指挥人员及相关领导参加,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现场的救援工作。
  4.5 应急指挥程序
  应对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一般程序为:
  (1)开设指挥部。选择适当的地点和位置开设指挥部;
  (2)汇总情况。参与现场先期处置的各有关单位迅速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有关情况;
  (3)分析判断。现场指挥部指挥员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判断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事态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4)指挥决策。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迅速研究拟定现场处置救援方案,作出指挥决策;
  (5)下达指令。由现场指挥部指挥员下达各项处置指令;
  (6)反馈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信息。
  4.6 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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