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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研究,对新区地下空间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自然灾害。暴雨和风暴潮引起倒灌、地震引起坍塌等;
  人为灾害事故。恐怖事件、瘟疫等传染病、群体性暴力事件、火灾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市政工程事故等。
  目前,本区已进入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高速发展期。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的通知》(〔2006〕42号)的精神,浦东新区于2007年9月成立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浦府办秘〔2007〕31号),作为区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推进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统筹负责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安全使用管理等工作。
  浦东新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由区分管副区长任第一召集人,成员单位:新区民防办、公安分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委(安监局)、建设交通委、环保市容局、社发局、财政局、文广电视局(新闻办)、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公室设在区民防办。

2 组织体系

  2.1 组织领导
  《浦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 议事协调机构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作为区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地下空间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自动转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对地下空间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2)审议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协调推进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组织、协调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事项。
  (4)向区应急委报告本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等职责。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及职责:
  (1)新区民防办:日常管理、宣传、事故调查。
  (2)新区文广电视局(新闻办):协同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区地下空间内娱乐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故调查等工作;统筹、协调处置地下空间突发事故中的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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