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推进金融社区文化建设。加快组建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顾问委员会,创新陆家嘴金融城国际交流机制和推介机制,进一步提升陆家嘴金融城的国际影响力。要大力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支持举办各类品牌金融论坛,鼓励群众参加各类金融活动,培育金融人口,提高群众对金融的认同感,推进社区金融文化建设。
(二)对《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原则性举措,浦东要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或细则
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促进融资租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争取融资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和金融债试点;结合浦南合并带来的发展空间,以金融、航运教育培训为开端,建设教育培训集聚区;完善金融机构政策,支持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打造资产管理中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发展私人银行、信托租赁、汽车金融等金融业务;制定出台支持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鼓励发展船舶融资、航运保险和航运衍生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洋山保税港区开设离岸账户。
近期,重点制定出台三项政策:
13、出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规范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引导和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浦东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吸引境外股权投资资本,提升浦东资产管理的能力,增强辐射能力,促进浦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
14、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意见》。给予融资租赁企业享受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扶持政策,促进各类融资租赁企业在浦东集聚和发展。支持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参与浦东基础设施建设,拓展融资租赁市场空间。发挥促销功能,促进融资租赁支持海洋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节能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发展转租赁、回租赁等不同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浦东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15、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意见》。借鉴国际航运金融发展经验,促进金融支持航运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国内外专业航运金融机构在浦东集聚,支持本土金融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应中国市场特点的航运金融产品,鼓励航运企业、贸易企业购买本土航运金融保险产品,增强浦东对航运金融业务的吸纳能力。加强与航运市场机构的合作,支持航运价格指数的开发和完善,探索发展航运衍生产品。
(三)对《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方向性意见,浦东要配合研究提出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