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重点项目联系人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加快推进重大交通设施和重点金融项目开发建设。近期,要重点抓好陆家嘴二层步行连廊、北滨江改造工程、花园石桥地下空间开发、东西通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改善陆家嘴地区交通状况。要重点服务好上海中心、国金中心、世纪大都会等在建重点金融项目,确保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并建成投入使用,促进陆家嘴金融城空间容量明显提升。要切实帮助上海金融交易广场等待建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凸显浦东金融市场中心的功能。
三、浦东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在推进金融机构、人才和资本集聚的同时,浦东要呼应好国家和上海市战略部署,率先研究,率先探索,争取成为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金融产品创新的示范区;合理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有效降低商务成本,切实提升交易机会;把握好时间节点,分解好阶段目标,落实好具体措施。
(一)对《意见》和《实施意见》已明确的具体措施,浦东要争取支持,率先突破
1、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浦东率先试点。贯彻落实国办金融三十条意见,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开发企业融资渠道,保持浦东房地产的平稳增长,加快房屋租赁市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丰富金融市场交易产品。要加强对参与试点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梳理和遴选合适物业资产池,做好方案的细化完善,争取率先试点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2、配合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努力争取在张江功能区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为长三角地区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提供服务,发挥上海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要配合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对长三角地区高成长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挂牌需求,做好张江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的场地准备等各项工作。
3、争取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体系。在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开展信托登记领域的探索,配合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做好国家信托登记立法的相关工作,推进上海信托登记中心改制升级工作,使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发展成为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通过基础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上海信托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4、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在浦东率先试点。充分发挥浦东经济体量相对较大、金融体系相对完善以及陆家嘴和张江大量年轻白领集聚的比较优势,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浦东消费信贷市场,切实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内需增长。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及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深化浦东与商业银行、商业机构的合作,争取率先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5、积极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积极参与和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充分利用先发优势,大力推动清算功能的集聚和发展,逐步打造人民币清算中心。要配合好金融监管部门和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争取更多的浦东外贸企业和商业银行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