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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细化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为集聚航运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支撑。(1)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扶持政策。用好洋山保税港区营业税优惠政策、上海保险企业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优惠等扶持政策。(2)配合开展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条件研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鼓励洋山保税港区中转业务发展。(3)研究制订新区财政扶持政策。明确航运产业规划,梳理产业发展目录,在对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专业服务业给予财政扶持的基础上,建立航运产业全方位扶持体系。
  3、吸引航运企业集聚,扶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1)强化投资促进。明确重点企业名单,掌握跟踪投资动向,组织主题招商,加大引进船公司、航空运输企业、现代物流企业,以及各类航运服务企业,扩大开放,推进海运、航空等领域的保险、仲裁、法律、交易、租赁及其它专业服务业集聚浦东。(2)重视引进发展新的航运服务机构类型。重视引进各类航运服务中介组织及机构,争取国家和上海市支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域的航运中介协会组织,加强长三角航运发展联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
  4、配套完善航运物流基础设施,增强综合运输能力。(1)配套完善区域内多式联运网络建设。加快推进浦东铁路、内河港池、河西港区、赵家沟航道、大芦线航道、高速公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海、空、铁路、内河、公路全方位、立体式交通网络,优化浦东现代航运的集疏运体系,增强浦东综合运输能力。(2)加快航运物流服务重点区域道路网络建设。加快外高桥、空港、洋山区域道路体系和辐射通道建设,提高运输通畅能力,保障航运物流快速集散。
  5、推动水陆直通通道建设,提高港口的中转直通能力。(1)建设完善外高桥-洋山港区直通通道体系。加强外高桥港区与洋山港区的联动,推动洋山港、外高桥港之间短驳航线发展,根据两港航线分布特点,推动国际中转流程改进和完善,拓展国际转口发展。(2)完善三港(外高桥港、浦东空港、洋山港)间多式联运航运物流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两港大道(浦东空港、洋山港)建设前期准备,加快推进A15、A30新区段建设,抓紧实施华东路干道、川南奉干道拓宽等工程项目。(3)研究制订外高桥-浦东空港-洋山轨道交通方案。便利三港间人员往来,优化生活配套。
  (三)争取政策突破和先行先试,提升航运金融服务能级
  6、探索建立航运产业投融资体系,扶持和促进航运产业发展。(1)探索建立航运产业发展基金或船舶产业基金。借鉴海外航运基金建立和管理经验,在全市统筹安排下,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为航运产业投资提供资金保障,促进船运企业、航运金融和现代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2)推进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参与金融租赁公司组建试点。研究金融租赁公司组建方案并推进试点,支持并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拓展融资渠道。(3)配合研究从事国际航运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争取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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