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浦东新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5号),结合新区航运及产业发展现状,紧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提出浦东新区推进航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定位
浦东新区要抓住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战略机遇,依托口岸条件及上海城市综合优势,发挥政策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作用,凸现航运资源配置和航运金融服务优势,推进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高效运作,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功能,形成高能级航运产业集聚效应,大力增强航运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
按照强基础、聚要素、显功能的发展要求,2010年前明确规划、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启动重点工程和平台项目建设,基本搭建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框架。“十二五”末,初步形成船公司、航运物流企业、航运服务企业、国际航运中介组织和机构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航运产业和服务体系。至2020年,港口吞吐量力争保持全球领先,航运产业成为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航运辐射体系基本完善,中转比例明显上升,国际航运重点企业区域总部集聚,船舶融资、交易、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市场形成规模,航运资源配置具有全球影响力。在上海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凸现核心功能,在国家参与全球航运资源配置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产业发展和规划布局
(一)产业发展
吸引和培育航运市场主体,集聚国内外知名船公司、航空公司、运输公司等企业,拓展货物运输、船舶租赁、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等航运主体业务。以航运金融为核心,以航运物流为重点,以航运咨询、教育、法律、科技、劳务、会展等专业服务为特色,打造航运高端服务业。推动港口装卸运输设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航运设备制造和航空制造产业的发展,加强临港临空航运配套服务,建立以临港临空为特征的航运配套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