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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浦东新区卫生局制订的浦东新区第二轮科教兴医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三)区医学科研项目的开展
  在2010-2012年间,浦东新区卫生局将加强科研项目的支持,将设30个联合研究项目,鼓励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或区疾控中心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参与,主要针对危及区域内居民健康的重大卫生问题、重点疾病,开展联合研究与探索,促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与医学教育和科研的发展,促进基础研究的成果向预防和临床医疗卫生服务转化;将设立120个面上项目、60个社区卫生项目和45个青年基金项目,鼓励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类医学研究。浦东新区政府将对有关重点医学科研项目予以资助。浦东新区将通过区级科研项目的设立,提高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市级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竞争力,并最终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
  浦东新区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院级科研基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学术团体、社会行业组织开展各类学术评奖活动(如科技管理奖、科技贡献奖),以促进卫生人员开展医学研究、发表专业论文,并将科研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
  (四)卫生专业能力培养基地建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浦东新区将继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作用,使之成为医疗卫生服务培训与交流平台。浦东新区培训基地将根据培训需要和区域学科优势,设立三级学科。在2010-2012年间,浦东新区将在原培训基地(东方医院、公利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浦南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在南部地区新建4个培训基地。
  浦东新区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各项继续医学教育和承担政府交给的培训项目,对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各类专业理论与基础技能培训,包括住院医师(含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卫生专业能力培训。浦东新区政府将对培训基地承担政府交给的培训任务,按培训成本和工作量予以专项补贴。
  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浦东新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应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含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应有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和方式,切实做好教学过程的管理,严格对受训者的学习进行考核,及时做好培训的总结工作。培训基地还应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设备与设施的建设;在培训中,做好培训效果评价与培训项目的改进。
  住院医师(包括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今后浦东新区公立医疗机构新进入的临床住院医师均应是通过上海市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后的住院医师。浦东新区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将积极争取成为上海市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此外,浦东新区将积极争取市教委、有关大专院校、市卫生局科教处的支持,努力构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在职学历教育结合的桥梁,促进临床医学专科、全科医学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培养。
  (五)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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