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卫生与健康、疾病防控、未成年人免疫等工作的监控与管理,指导学校建立有效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为学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章 其他
一、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校档案。
二、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规范管理发挥作用。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行业协会开展专题调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参与学校年检和评比等活动,推进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高。
三、将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列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体系,定期研究这类学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管理、指导与服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区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四、做好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督导与年检工作,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上一年办学情况实施年检。对督导和年检中发现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下发整改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无法保障、社会影响恶劣的学校,不再委托招生,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一、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为准。
二、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附件:
浦东新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管理目标分解方案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7号),市教委拟定了目标分解书,参照我区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规范管理,制订本《方案》,将各项管理目标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和职能部门,由各责任处室制订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做好有关工作。
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处室(部门)
| 备注
|
1
| 列入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区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体系
| 2010年
| 整体列入管理体系
| 基教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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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入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机制,补足办学所需经费
| 2010年
| 建立成本核算机制,秋季开学后上报基本成本补贴额
| 计财处
| 市教委、民办中小学协会上半年开展办学成本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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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市教委有关办学经费使用结构与使用办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本区实施细则,并予以稳妥推进
| 2011年
| 2010年秋季试点,2011年秋季全面推进
| 计财处
| 市教委2010年秋季出台办学经费使用结构与使用办法意见
|
4
|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学校财务纳入区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督促学校建立经费使用的预算、决算制度以及收费公示制度,实行学校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学校财务管理逐步规范
| 2010年
| 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建立预算、决算制度以及收费公示制度,财务人员持证上岗
| 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
| 市教委2010年修订民办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组织开展会计及核算知识培训
|
2011年
|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 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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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管,对学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 常规
| 定期开展
| 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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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处室(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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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不同性质的资产实行分类登记、记账
| 2011年
| 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
| 计财处/资产管理中心
|
|
7
| 建立规范的教师聘用制度,清退无教师资格证的从教人员
| 2010年
| 指导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清退不合格从教人员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
8
| 到2012年,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左右
| 2012年
| 2010年争取达到50%左右,2011年达到65%左右,2012年达到80%左右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
9
| 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范围
| 2010年
| 纳入常规工作范围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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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订教职工结构工资方案,建立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
| 2011年
| 指导学校制订教职工结构工资方案,建立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
11
| 规范学制和课程,2010年秋季起全面使用上海二期课改教材
| 2010年
| 初中段学生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停办学前班;小学各年级使用上海教材
| 基教处/教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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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配齐相应的教师,完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教学常规管理
| 2010年
| 师班比按2:1标准配备,专任教师任职资格符合率100%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
2012年
| 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配齐相应的教师,完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教学常规管理
| 基教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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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纳入教研指导范围,积极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
| 2011年
| 完成工作任务
| 基教处/教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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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处室(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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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大学校图书室、体育器材、卫生室、专用教室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改造和配置的力度
| 2010年
| 配合市教委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
| 计财处/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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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全面完成任务
| 计财处/工程管理中心
| 市教委分年度确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并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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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按照校长任职资格要求聘任校长
| 2010年
| 明确校长与董事长职责,指导学校董事会按规定条件聘任校长
| 干部人事处
| 市教委制订校长与董事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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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完善与公办学校结对以及骨干教师、管理人员支教工作
| 干部人事处/教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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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生工作纳入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各校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学籍管理纳入工作范围
| 2010年
| 纳入招生计划,规范学籍管理
| 基教处/教育署/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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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 2011年
| 完成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 党群处/教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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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学校档案
| 2012年
|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档案积累
| 基教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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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每年4月-5月开展办学情况年检,不定期开展专项评估
| 常规
| 按期开展年检,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项评估,对发现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 基教处/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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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奖励办学质量优秀的学校
| 计财处/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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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工作要求
| 责任处室(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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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展校舍安全和周边环境排查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 常规
| 建立健全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学校校舍、食堂、卫生设施、消防设备、安全通道等安全检查和管理
| 安全办/德育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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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学校卫生与健康、疾病防控、未成年人免疫等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纳入工作范围
| 常规
| 指导学校建立有效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
| 德育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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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教师职称评定纳入工作范围
| 2011年
| 教师职称评定纳入工作范围
| 干部人事处/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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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办学许可证换发
| 常规
| 按期做好办学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 基教处/教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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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学校设立、终止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对学校进行资产核实与财务清算
| 常规
| 在学校设立、终止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对学校进行资产核实与财务清算
| 计财处/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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