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的通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投资计划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管理等环节的责任制,以高度责任感组织好2010年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按附表1填报计划管理人员名单。

  2.编制2010年建议计划必须统筹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着力调整投资结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析投资来源,科学、合理安排投资建议计划。各县(市、区)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统一在一个资金申请文件申报,并按附件1和附表2要求编报本地区建议计划总表。
  3.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按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化细化建议计划内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分类编制2010年建议计划,规范申报程序。

  4.加强前期工作,合理调配勘测设计技术人员,集中力量,加快前期进度,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申报省公共建设的新开工项目必须附发改部门的可研批复文件。

  5.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要按照水管体制改革要求,明确单位性质,并附有关批文,养护经费测算标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编制细则严格执行。

  6.每个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业主,落实项目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年度计划投资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必须说明地方自筹资金的来源,并附资金承诺意见;“强塘”工程中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水闸)配套加固、江堤加固(含钱塘江等干堤加固和小流域堤防加固)等三类工程县(市、区)以上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

  7.为提高计划管理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2010年建议计划将试行网上申报系统(网址:浙江水利网-网上办事-业务申报-省级水利专项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今年仍需同步报送。

  8.各专项项目2010年建议计划于8月底前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县(市、区)的须同时抄送市水利、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邵利萍,0571-87826519;

  王 健,0571-87826557。

  电子邮箱:sltjhc@zjwater.gov.cn。

  附件1: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联合资金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附件3:联合资金申请文件附表(略)

  二○○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省级水利投资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加快实施“强塘”工程,加大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力度,有序推进水资源保障、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滩涂围垦、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建设, 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供水保障能力与水资源保护能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