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妇女养老保险参保率。
6、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7、保障就业妇女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8、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城乡妇女困难家庭救助力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适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城乡妇女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9、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通过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完善相关救助制度,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发展慈善事业,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多方动员社会资源,为困难妇女提供救助。
10、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照料和关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11、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12、发展家庭服务业,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倡导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消除大众传媒中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忽视和成见。
2、满足不同阶层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
3、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4、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逐步提高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市(州)、县(市、区)比例。
5、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以上,饮水安全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7、扩大农村清洁能源覆盖面,提高农村妇女生活质量。全省新增农村清洁能源入户供气150万户,累计普及率达到45%。
8、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卫生。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9、加强环境保护,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10天,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9%,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5%,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的比例≧75%。
10、增强妇女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确保受灾妇女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男女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宣传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妇女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促进更多的妇女参与各级环境决策和管理以及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3、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反映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消除文化和传媒领域的性别歧视。
4、宣传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机构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以及将妇女商品化、庸俗化、娱乐化等性别歧视现象。
6、提高妇女运用媒体的能力。为不同阶层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讯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讯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7、促进妇女参与媒体管理。传媒机构为媒体从业妇女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传播、管理、制作和研究能力。提高新闻媒体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8、保障妇女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妇女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积极开展送戏下乡和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组织全省专业文艺院团的优秀剧节目,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演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村落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积极为妇女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广大妇女开展文化活动提供良好、充足的文化服务场所。
9、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10、加强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按照妇女儿童发展需要,把各类妇女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和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通过省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根据实际改造、建设标准化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扩大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总体规模。
11、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保障供水水质。加强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监管,保障妇女饮水安全。
12、提高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加强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改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提高农村改厕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卫生效益,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
13、在公共厕所和公共场所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4、加强农村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农村妇女生活条件。稳步发展户用沼气,提高农村沼气的覆盖面和使用效率。积极推广节柴省煤灶(生物质气化炉),改造传统炉灶。在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建设沼气工程,在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建设秸秆(炭气联产)工程,发展集中供气。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热水问题。
15、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改善城镇妇女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县县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启动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区域性小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
16、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17、大力植树造林,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妇女宜居的生态环境,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18、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运用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教育、培训等手段,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19、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工作。把性别统计纳入灾情统计工作。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气候变化和灾情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在开展救灾时,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七)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提高妇女权益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2、依法加强对法规和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
3、预防和严厉打击拐卖、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完善家庭暴力110接处警工作机制及救助机制。
5、保障妇女平等的财产权益和劳动权益。
6、保障妇女享有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
7、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策略措施
1、推进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立法。针对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加强对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及时对现行法规政策中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保障妇女的立法参与权利。提高各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发表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