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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专栏2:
  ①优化国有经济的“三大布局”是指: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空间布局和企业布局。

  ②推动国有资本的“五个集中”是指:推动国有资本向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能够形成产业集群和“增长极”效应的重点地域集中,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中,向企业的主业集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保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为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科学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彻底改变过去那种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外延发展方式,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开展自主创新,注重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内涵式、集约化发展之路。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国有经济要“进而有为”。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引导增量资产的注入,注重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保持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在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要“有所不为”。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民营化改制、整体转让、依法破产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退出。

  --坚持追求经济效益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国有企业要坚持按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运行,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带头为全社会提供高品质、高诚信、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为区域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坚持尊重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与搞好规划引导相统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同时,也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出发,进行必要的规划、组织、引导和管理。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国有经济要通过更深层次、更加合理有序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从国有经济大省向国有经济强省的新跨越。重点突出以下目标:

  1.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在继续支持中央在鄂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地方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000亿元以上,市州达到11000亿元以上;国有企业资产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利润和利税年均增长12%左右。“十二五”时期,全省国有企业每年的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全国国有企业当年度的平均值;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新增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技术改造投资主要用于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

  2.布局和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继续向大企业集中,向主导产业集中,向区域中心城市集中。通过整体划转、并购重组等各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资本集中度,在规模壮大的同时,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力争有15家国有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一批企业居于全国行业排头兵地位。省级和武汉市各形成20家左右国内同行业一流的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多数市州形成5家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区)形成2家左右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一流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国有经济在汽车制造、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及有色金属、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继续保持支撑地位,整体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分布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20-30%;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等一批中心城市集中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95%以上。

  3.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大幅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5%,其中制造业达到5%。自主研发项目的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力争完成50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研发核心技术项目,新培育形成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国有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持续降低,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达到国家、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实现无害化处理。

  4.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除少数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公司外,其它国有企业全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全部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周转率等指标达到同行业较好水平。职工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同步增长。和谐企业建设走在各类企业的前列。

  5.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责,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科学合理的国资监管体系和大授权、大配置、全覆盖的国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市州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组织体系健全完善。探索县级国有资产全方位监管的有效形式,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取得突破,监管责任落实;国资监管的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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