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经贸〔2012〕1号)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广州供电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业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广州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市有序用电工作的管理,检查督促各企业单位自觉执行节约用电和错峰用电等措施,维护供用电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和《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检查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 检查工作必须依法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则,以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行有序用电检查职责,维护广州市供用电秩序,保障重要设施和居民生活用电,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二) 向用户宣传有关电力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宣传解释省市供电形势和广州市有序用电有关措施、规定和要求。督促检查用电户按市、区(县级市)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轮休、错峰、避峰、压减负荷和节约用电等措施,对违反者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
(三) 检查和指导用电户做好安全用电、科学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
(四) 检查范围和对象是广州地区以工业、商业为重点包括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等所有用电户。
二、 组织架构和组成人员
(一) 全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工作在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筹建中)的指导下,日常组织工作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会同广州供电局)牵头组织。
(二) 各区、县级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均应组建有序用电监督检查队,每队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具体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