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2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北省201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段轮一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文振富、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尤习贵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气象局、民航湖北安监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湖北省军区、武警湖北省总队、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省电力公司、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田文彪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明确春运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经费予以保证。
二、落实各项春运安全措施。春运开始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监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及时整改。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强化落实。要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关,高度重视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监控,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渡口,强化车站、港口、机场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旅游客运安全整治。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发生多起旅游客运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较大损失,春节长假又是旅游高峰期,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17号)要求,深入开展旅游客运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和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坚决遏制旅游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