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县域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导向并举的原则,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既要鼓励金融机构开拓创新,又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具体目标:集中各类金融资源,创新融资产品,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上市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各类融资工具,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实现涉农贷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数量、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农业企业上市数量及融资金额等主要指标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幅,实现4年翻一番,从而逐步缩小县域与全市金融发展的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全域城市化建设。
三、深化改革,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鼓励各商业银行根据我市全域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向县域发展分支机构,下伸服务网点,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大连银行要充分发挥法人银行优势,加强县域网点建设,确保在大连地区县域资金投放和发展速度高于全行大连地区平均水平。
(二)推动市农信联社以产权制度改革、设立农村商业银行为契机,切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机制,坚持服务“三农”方向,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至2015年,支农实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实现资产规模、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翻一番,并启动公开发行上市工作。
(三)切实帮助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卸下历史包袱,化解不良贷款。支持其发挥政策优势,完善支农职能,拓宽业务范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金融合作,切实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邮储银行大连分行发挥其在县域的网点优势,加快转型,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
(五)积极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落实与建行的合作,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实现涉农地区村镇银行全覆盖,鼓励村镇银行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4年翻一番。
(六)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县域业务,开设县域网点,鼓励设立专业农险公司,增强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能力。
(七)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涉农地区新设1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城区小额贷款公司到县域开展业务。实现涉农地区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贷款额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