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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2〕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有住房租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就公有住房租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有住房租金价格。
二、
2012~2013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政策和标准仍执行2011年12月公有住房租金政策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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