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监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明确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要求,在各类企业中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3.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员工及周边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牌制度,形成社会对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办好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大专院校、技工学校等要结合学生的专业学习,通过始业教育、专业课程、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触电、防中毒等各类事故自救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通过四年努力,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轮训一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保障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