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评估标准执行时间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1〕13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穗国房字[2011]1318号),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将于2012年2月1日施行。为做好有关土地出让金评估标准执行时间的衔接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2年2月1日前按规定受理的案件(以市、区有关部门窗口受理业务案件的回执为依据),土地出让金评估按《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55号)的基准地价标准执行;2012年2月1日(含2月1日)以后受理的案件,按照穗国房字[2012]1318号文公布的基准地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