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1〕1331号)
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为,提高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水平,根据《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30号令)、《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穗国房字〔2005〕814号),我局定于2012年1-2月开展2011年度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和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下称市鉴定所)具体实施。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调阅档案、抽查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进行评审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的对象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已办理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检查时间为2012年1月-2012年2月。对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的内容
(一)执行国家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及鉴定报告的质量情况;
(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
(三)2011年度鉴定业务情况;
(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五)鉴定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六)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含已备案)情况;
(七)2010年度工作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检查结果的公布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我局公众网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积极配合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应做好检查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自行整改,加强鉴定行业建设,规范鉴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