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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穗国房字〔2011〕1331号)


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为,提高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水平,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30号令)、《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穗国房字〔2005〕814号),我局定于2012年1-2月开展2011年度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和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下称市鉴定所)具体实施。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调阅档案、抽查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进行评审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的对象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已办理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检查时间为2012年1月-2012年2月。对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的内容

  (一)执行国家房屋安全鉴定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及鉴定报告的质量情况;

  (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

  (三)2011年度鉴定业务情况;

  (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五)鉴定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六)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含已备案)情况;

  (七)2010年度工作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检查结果的公布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我局公众网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积极配合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应做好检查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自行整改,加强鉴定行业建设,规范鉴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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