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2009-2010年度冬春修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
(浙水农〔2010〕5号)
各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农〔2009〕602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我省本年度冬春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持续稳步增长,按水利部“四个确保”要求和确定的任务目标,对全省建设任务指标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水利部确定的任务
1、资金投入。总投资较上年增加8%以上,冬春修完成总投资144亿元。
2、投工投劳。投工投劳(含筹资折劳)较上年增加10%以上,冬春修完成投工投劳139万个工日。
3、完成工程量。完成工程量较上年增加10%以上,冬春修完成土石方3.2亿方。
4、综合效益。综合效益各项指标较上年增加10%以上。
二、全省本年度冬春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调整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按照水利部确定的我省总体任务要求,综合各市2008-2009年度完成的实绩和本年度建设情况,统筹合理分解主要任务指标。
2、任务增加与资金增幅结合原则。依据2009年相对于2008年中央和省级以上资金增长幅度,在不低于上年度完成的建设指标基础上,对资金增长幅度较大的市,适当调整增加本年度建设任务(调整情况详见附表)。
3、任务到市、考核到市的原则。各市抓紧修订和完善本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具体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及时报送调整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所辖县(市、区)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调研总结新情况、新举措和新经验并报我厅。
附表:浙江省调整2009-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土石方、投工投劳任务调整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
浙江省2009-2010年度冬春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任务调整表
单位:万元 | 全省 | 杭州市 | 宁波市 | 温州市 | 绍兴市 | 湖州市 | 嘉兴市 | 金华市 | 衢州市 | 台州市 | 丽水市 | 舟山市 |
上年度完成投资 | 1335578 | 128742 | 242297 | 134236 | 115648 | 96182 | 85826 | 141780 | 108229 | 103954 | 100756 | 77929 |
增幅(%) | 8% | 10% | 8% | 5% | 8% | 5% | 3% | 10% | 10% | 10% | 10% | 8% |
本年度任务目标 | 1442890 | 141616 | 261681 | 140948 | 124899 | 100991 | 88401 | 155958 | 119052 | 114350 | 110831 | 84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