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生态环境加速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 “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日本政府贷款松花江中上游林业生态工程,开展了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到2010年底,累计完成造林57.4万公顷,新增森林蓄积440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达到9.1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3.6%,在全国排名第10位。进一步完善了长白山、向海、莫莫格、龙湾等保护区基础设施,新增设波罗湖、扶余2个省级湿地保护区,三湖和哈尼晋升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中西部地区土地沙化、碱化的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65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4532平方公里。
9.农村改革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全面推进了以县乡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全省乡镇由改革前的915个撤并为624个,全省乡镇事业站所比改革前精简30%。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的乡镇达514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2.4%。全省共撤并农村中小学校1709所。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每年为农民减负1.57亿元,初步形成了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启动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14.62亿元。扩大村级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内在活力。在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础上,配套改革试点开始启动。加快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比2005年增加2倍。加快推进了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支农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快,农业保险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加强了农民工权益保护,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加快建立,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 “普九”债务清理化解试点。
(二)“十二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既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在给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带来难得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1.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1)国家惠农政策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国家和我省确定的 “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建设现代农业方面,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机械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畜产品、水产品、园艺产品标准化规模种养,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推广清洁环保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沼气建设,继续改造农村危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实行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效益,完善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在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种养大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构建有利于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用于农业农村的机制。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2)我省的发展基础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 “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继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农业投入的持续增长,使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强化,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得到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管理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使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东中西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使我省农业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初步形成合理的农业产业布局;国家和省一系列补贴和奖励政策,为调整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的利益关系、促进协调发展创造了良性互动机制;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为加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多年积累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有力的保障。
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更强。“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实施 “三化”统筹战略,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发挥更加有力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先进工业品装备农业的能力更加强大,吸纳农民工转产转业的空间更加广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更加明显,传播先进生产生活方式和现代科学技术的途径更加多样。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还将催生一大批现代乡镇企业,极大地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步伐,有利于改善农民收入结构、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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