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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质监局制订的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4月)
  召开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推进大会,部署新一轮质量兴区工作三年任务,与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5月-2013年10月)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协作,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居质量。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2月)
  对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质监局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各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兴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确保计划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预期目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浦东新区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统一负责“质量兴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等工作,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二要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对企业争创上海市质量金奖、市长质量奖、名牌、驰名(著名)商标以及重大标准化工作等实行奖励政策,以鼓励和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以及环境质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对“质量兴区”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继续深入组织市民巡访团深入工厂、工地、商场等,让群众亲身体会企业重视质量的实际,并发挥群众的舆论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监管,强化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牢牢把握“质量为经济服务的宗旨”,强化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责任,加强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又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巩固基础,重视人才。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加强质量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特别要重视政府机关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人才的培育工作,形成政府推动、行业搭台、企业实施的质量人才培养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的作用
  牵头部门要承担起在质量兴区工作中的规划、计划、组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全面加强质量工作的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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