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切入点,从衣食住行娱等具体领域,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质量安全满意度,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15、加大质量监管力度,确保产(商)质量安全。加强对区域内农产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零售)、药品生产(零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以及这些产品的进口等涉及企业和行业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进口伪劣产品和无证无照生产等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不合格产品市场退出机制,严格进货检查把关,做到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境内、流入市场。落实缺陷产品召回规定,确保区域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16、强化计量监管力度,营造诚信消费环境。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的商品量计量监督,加强商业单位在用强制计量器具监管,实现超市卖场、标准化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等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组织引导,深入开展“申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创建活动,新建一批示范店。
17、确保食品安全,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加强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达标企业和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管理规范的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等的示范企业,形成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开展以奶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区域内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处理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控制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安全。
18、改善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水平。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测评工作。以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烟气治理设备的达标改造为抓手,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推广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老旧住宅电梯状况调研,全面科学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机制化、长效化,探索老旧电梯风险评估后的处理措施。
19、加强机动车安检监管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建立对机动车安检机构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做到资质达标、服务规范、收费合规、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车辆安检工作科学、客观、公正,杜绝不合格车辆继续上路行驶。
20、加强公共服务建设与考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加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质量工作建设。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绿化景观等方面,通过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通用或专业性体系认证工作,积极开展服务窗口的满意度测评工作等,全面提升各类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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