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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质监局制订的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质监局制订的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浦府办〔2011〕1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区质监局制订的《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区、县)活动的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现制定浦东新区质量兴区工作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浦东开发开放国家战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转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发展,不断增强浦东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为“四个中心”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居质量的总体水平,使“质量兴区”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为全面完成新区“十二五”规划提供可靠的质量安全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产品质量:结合浦东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能级提升,以及生产力的新布局等,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浦东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努力实现以创新为动力,以品牌为抓手,以质量为生命的产业发展之路,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工程质量:全面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力争全部合格,市级以上优良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大力倡导和引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低碳”理念,新建建筑全面实现节能目标,涌现出一批全国优秀节能建筑,创建一批市级、区级节能示范工程、节能小区。工程质量投诉逐年下降,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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