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导向,着力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集群化效应提升、应用示范与产业化推进、区域合作与国际化拓展等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提升首都高技术产业整体发展质量与效益。
(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程
落实好国务院批复的“1+6”先行先试政策,探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适宜路径,整合利用创新资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全方位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
统筹利用好各类要素资源。探索发挥“央企、外资、民营、地方”等四大类资源整体效能的体制机制,形成首都发展合力。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等一批重大“央地合作平台”建设,强化“央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形成“央地”资源协同的长效对接和服务机制。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加速融入全球创新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国家、市级各类科技专项与重大项目,激活民营经济活力。整合利用好市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地方创新资源,充分挖掘地方经济潜力。
探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机制。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的资源整合与服务对接职能,构建有利于政策先行先试、中央与地方创新资源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税收优惠试点、股权激励、科研经费分配管理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等政策先行先试,构筑适宜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健全科技与资本对接机制,支持境内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金融环境。
强化关键技术突破和新兴产业引领作用。加强在高技术产业优势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领域的技术攻关,取得一批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和标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前沿领域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与集成创新,缩短关键技术研发、新技术应用周期,抢占国际国内新兴产业市场。突破云计算、物联网、生命科学、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关键技术,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孵育区和策源地。
2.完善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政府性科技经费投入向企业倾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教育经费列支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条件设施。实施创新型企业“十百千工程”,选择300家以上重点企业,加大专项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级规模企业、产业带动力大的百亿级规模企业和高成长的十亿级规模企业。
加大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推动各类科技条件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支持民营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提升中小企业创新支撑能力。深入实施“瞪羚计划”,加快培育专业性强、产品和服务特色鲜明、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成长速度快的重点企业,打造一批“专、特、精、新”的小巨人企业。
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完善股权激励、技术转移等促进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推进北航、北邮、北科大、北理工等高校创新资源整合,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创新联盟等新型研发组织,实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对接。加快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等载体建设,形成各类主体“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全链条合作的有力支撑。
3.强化产业创新平台支撑能力
协调推进国家级创新基础平台。鼓励在京研究机构、领军企业承接国家科技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推进子午工程、航空遥感、蛋白质研究、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在纳米科技、生命科学、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国家级知识创新基地,重点建设中科院怀柔国家科学中心。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层级。支持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条件平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中心等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领军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在物联网、云计算、生物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共建一批国家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着力增强重点行业、领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产业集群化效应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