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强政府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正常工作经费开支,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增长逐步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模式,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及执法装备、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全面落实
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工伤预防费。市委、市政府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安全监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企事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发展形势,积极进行制度创新,重点推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企业安全准入、加强职业卫生安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强化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二十一)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高度重视“科技兴安”工作,大力推进高新尖安全技术的应用,特别是能够有效加强高危行业本质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运用,提高科技成果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加强安全科技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建成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安全状况动态以及事故预防预测等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二十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作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省、市、镇区及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应急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以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对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合理安排和整合,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建立危化、消防、交通、建筑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和现场救援工作。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和监督。各级组织部门和党校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支持鼓励更多高校及有条件的高职学校开设安全工程类专业,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理科专业的必修课程。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安全生产信息。落实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度,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