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加强农村水电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电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水电干部职工政策水平、管理和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要组织开展《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防汛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水电继续教育工作,采取统一教材、考试题库等手段规范培训管理,组织举办农村水电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机电运行工、安全监察员等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要严格落实人才队伍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农村水电行业上岗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统一考核、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行业协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关注会员单位生存和发展现状,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加强会员单位的联谊、考察,促进沟通交流。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做好行业协会完成换届等工作,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水电管理职能。最近,省政府批准并印发了《浙江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全省农村水电管理方面的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做好调研、汇报和协调工作,及时向编办等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电管理职能的方案,争取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更加合理,职能更加明确,为农村水电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策调研,完善水电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水电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自身能力建设,切实抓好政策调研,着力解决水电站运行管理模式粗放、运行管理单位能力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水电站运行和维护专业化、市场化的新路子,努力实现水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化、运行人员资格化、经营管理集约化,全面提升全省农村水电发展水平。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从调查研究入手,深入基层,深入水电站,向兄弟市、县和有关部门问计寻策,学习取经。同时,要更加重视经济、法律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制度环境。
(三)加大行业发展投入,进一步推进民生水电建设。农村水电是山区农村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服务“三农”、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一些以国家和集体为主的水电站,大多兼有防洪、灌溉、供水、生态等综合功能,关系到山区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应加大农村水电的投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积极推进电站更新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水电的综合效益和公共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