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12〕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留学人员资助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来京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类别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今年我市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资助项目为15至20个,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教育、卫生、中关村管委会等留学人员集中的系统和区域先行遴选后,将排序和项目统一申报,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
(三)留学经历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四、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