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4.注册地址:是指该用人单位法人执照的注册地址,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指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
5.注册号码:是指该用人单位法人执照的注册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指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号码。
6.经营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码)。
7.经营地所在区(县)。
8.隶属关系:中央 、市属、区(县)属、街道(乡镇) 、部队、外省市、无主管、其他。
9.上一级主管单位:是指该用人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名称,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填“无”。
10.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指该用人单位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11.工会负责人:是指该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负责人姓名。
12.通信地址。
13.邮政编码。
14.联系人: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姓名。
15.联系电话: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
16.传真: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传真号码。
17.电子信箱: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电子信箱。
18.职工人数:指该用人单位职工总数。
19.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指该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数。
20.是否签订集体合同:是指该用人单位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填:“是”或“否”。
21.是否按时足额划拨工会费: 是指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划拨工会费。填:“是”或“否”。
22.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填:“是”或“否”。
23.社会保险缴费地:指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地点。
24.社会保险登记号:指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号码。
25.执行何种工时制度:指该用人单位所执行的用工工时制度(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填写时不同的制度之间要以逗号隔开。
26.职代会(职工大会)对申报北京市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审议情况。(只填写27-32项内容)
27.职代会(职工大会)召开时间:指该用人单位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时间。
28.职工代表总人数:该用人单位职工代表的总人数。
29.职代会(职工大会)实到人数。
30.同意申报人数:职代会(职工大会)同意该用人单位申报的人数。
31.不同意申报人数:职代会(职工大会)不同意该用人单位申报的人数。
32.弃权人数:职代会(职工大会)弃权的人数。
33.工会意见:该用人单位工会对申报的意见。
34.申报理由:(字数小于800)。
附件5:
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申报(复验)表
1、申报 2、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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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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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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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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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用人单位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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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盖职工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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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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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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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签订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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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签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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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建工会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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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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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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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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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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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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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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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园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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