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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荐评审表》、《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荐评审表》 此表由区县三方、出租汽车行业三方、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向市三方办公室填报(1-8项)。 1.用人单位名称:指拟推荐用人单位全称。 2.登记注册类型: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联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其它企业。 3.职工人数:指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总数。 4.注册地址:是指该用人单位法人执照的注册地址,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指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 5.经营地址:(精确到区县)。 6.推荐意见:指区县三方(行业)三方或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对拟推荐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 7.联系人:指填写推荐意见的该区县(行业)三方或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的联系人姓名。 8.联系电话:指填写推荐意见的该区县(行业)三方或市属企业集团、总公司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9.市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指市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用人单位的审核意见。 10.市三方会议审批意见:市三方会议研究后的审批意见。 二、《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申报表》 此表由被推荐的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填写。 1.用人单位名称:指该用人单位全称。 2.登记注册类型 分类1: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联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其它企业。 分类2:包括:NZ(内资),WZ(外资),SQ(私企),SC(市场),DBJG(代表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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