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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5.做大工业园区,完善园区功能

  把园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突出园区产业特色和产业定位,合理确定园区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高起点谋划、高水平发展,把各类园区建设成为项目建设的平台、产业集群的载体、城镇发展的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交通、供电、供水、供热、环保、通讯等基础设施,形成生产、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的功能完备的园区产业生态系统。加强和改善园区行政管理和服务。每个县(市、区)要突出抓好一个开发区或省级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工业园区上规模、上水平,提高县域园区的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1.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重点的田间工程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把粮食主产县的基本农田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低丘岗地、低产林改造,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要求,继续推动水稻、双低油菜、柑桔、棉花、生猪、禽蛋、水产品、茶叶等8大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气象、病虫害监测预警、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2.发挥比较优势,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依托湖北优势农产品资源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重点发展粮油、畜禽、水产、林特、棉麻、果蔬及茶叶等六大农产品加工业,引导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业和加工区聚集;强力推进“四个一批工程”,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过百亿元的县(市)、一批过50亿元的园区、一批有很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影响的品牌,将我省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支持仙桃、潜江、夷陵、襄州、枣阳、汉川、京山等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过百亿元的县(市、区)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快培育过百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稻花香、福娃、劲酒、奥星、国宝桥米、洪湖浪、金华集团等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专栏4: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 1.形成一批有很强带动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过30亿元的达到10家以上,过100亿元的达到4家以上。

  2.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分别达到20个以上。

  3.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推动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50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达到16个以上。

  4.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大县。农产品加工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达到10个以上。

  3.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完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发展壮大农资连锁、信息中介、农民经纪人、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全方位、网络化的为农服务体系。推广“管理在县、服务在乡(镇)”的农技服务运行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经纪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接,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三)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我省县域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加快推进城镇化,并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逐步打破城乡二元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加强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建设

  按照“资源能源节约、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人流物流便捷、经济文化繁荣、社会事业发达、城镇管理高效、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搞好城镇规划,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努力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城乡一体、精简高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城乡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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