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水价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85号)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州农业用水成本核算及确定县市执行水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我县农业用水成本核算工作进度,夯实执行水价方案编制工作基础,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木合亚提 副县长
肖浓梅 副县长
陈 云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彦勇 县发改委主任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刘保之 县审计局局长
吕开福 县价格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