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2012)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30、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推进小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垦局、省供销社,省委财经办(农办)。

  推进新农村建设。

  31、统筹推进仙洪试验区等各个层面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化解农村债务。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全面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努力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委财经办(农办)。

  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32、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一个百分点。统筹农业品种选育、农产品加工、疾病防控、农机装备等重点环节,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加快构建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基础平台,建设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县。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三大体系。强化科技示范户建设,下大力培养一批农村新型实用人才。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农科院。

  (四)紧紧抓住转变发展方式这个主线,着力推进转型发展

  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3、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轨道。强化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光谷生物城、未来科技城、节能环保产业园、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等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引进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和产业转移基地,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25%以上的增速。支持孝感、荆门争创国家高新区,促进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平台向高新区集聚。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金融机构形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多元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军工企业科技优势,开发军用民用新产品,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高校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在重点产业园区和集聚区,选派一批科技园(区)长。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武汉、襄阳、宜昌、孝感、荆门市政府。

  34、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全力打造东湖“人才特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高端、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35、坚持总量控制和强度限制相结合,分解落实能源总量控制目标。全面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节能产品,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完善“十二五”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并确保完成。抓好重点行业减排工程,扩大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落实节能环保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实行能源消费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