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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2012)

  加快荆州振兴崛起。

  21、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着力把荆州建设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增长点。出台《加快荆州振兴崛起总体规划》,推进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壮大提升装备制造、纺织印染、汽车零部件等支柱产业,突破性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钾盐化工产业链。深度发掘荆楚文化资源,做好国家大遗址保护工作,打造古城文化旅游新区。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等,荆州市政府。

  支持荆门打造“中国农谷”。

  22、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努力把荆门“中国农谷”建设成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业生态旅游区、农业科技先行示范区和农耕文化展示区,引领和带动荆门跨越式发展,推动区域性农业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农垦局等,省委财经办(农办),荆门市政府。

  加快城镇化进程。

  23、加强与长江中游省份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培育全国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大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和特色镇,继续加强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彰显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培育壮大城镇支柱产业,加快城镇社会事业建设,推进交通、通讯、供电、给排水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24、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并实施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政策措施。加快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十堰市政府。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25、坚持“一主三化”方针,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在去年增加10亿元财政调度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20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总规模达到60亿元。加快培育县域发展排头兵,激励大冶、宜都等县市率先冲刺全国百强,努力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委财经办(农办),大冶、宜都市政府。

  26、加快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推进集群发展,重点扶持6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百亿元和千亿元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坚持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形成争先进位的发展氛围。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省委财经办(农办)。

  (三)紧紧抓住现代农业发展这个重点,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27、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省级财政支农投入,资金总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力争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00元以上。继续推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优质高产创建工程,力争粮食增产5亿斤。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业。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增加值增长4%。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农垦局、省农科院,省委财经办(农办)。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28、巩固完善农产品区域布局,打造一批优势和特色产品,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100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增5亿元财政调度资金,总额达到20亿元,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制定并实施全省食品行业振兴计划。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委财经办(农办)。

  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9、继续抓好荆南四河、长江连江支堤、汉江中下游干堤等堤防加固和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以32个大型灌区、5个中型灌区、3个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和8处大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治理“旱包子”、“水袋子”。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整修塘堰20万口,疏浚河渠7000公里,整治田间渠系1万公里。继续实施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委财经办(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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