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监管;
县水利局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测和监督,参与重大初级水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查处;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边防大队必要时迅速组织协调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5 办公室及其职责
自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依据情况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地专访;
(6)完成木垒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处理需要,由自治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自治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自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性质,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
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4)案件查办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5)专家咨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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