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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2年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培训行动。将4月份确定为“春暖行动”培训月。加大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以《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内容,以各级劳动关系工作人员、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小企业和有雇工个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各级人社部门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和能力。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等内容,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省厅将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资培训班,各地也要及时组织所辖各街镇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进行培训,确保省内劳动关系协调员在“春暖行动”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各级人社部门、街镇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要组织开展小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争培训面达到30%以上。

  (三)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全覆盖行动。针对农民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率相对较低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实地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已经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出租汽车企业,规范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托《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对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继续将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签订作为小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税务检查等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共同推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结合法律法规宣传行动,继续开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各街镇乡、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争议协调员“一个平台、三支队伍”的作用,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准确摸清劳动用工情况,健全完善包括《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管理台账》在内的各类管理台账,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继续推广、普及和使用适用于农民工、小企业及流动性较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简易文本),并采取向农民工密集行业企业、建筑工地免费发放的形式,调动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积极性。通过此次活动,力争小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基本实现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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