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2年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2〕3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2012年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吉林省2012年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小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签约履约责任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厅决定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小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着力推进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不断提高签约履约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参加社会保险等权益。
二、行动内容
为推动“春暖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组织开展五项具体行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行动。将3月份确定为“春暖行动”宣传月。“春暖行动”宣传月期间,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农民工聚集的车站、广场、就业服务机构、矿山、企业、街镇乡、社区,集中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以送法进企业的方式,重点宣传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签约履约的责任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单)、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社会团体对农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