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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重点时期和重要场所的集中整治。冬防期间,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力量部署,紧盯重点场所、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元旦期间,要组织开展以公共娱乐购物休闲、重大庆典活动以及庙会集会场所为重点的“零点”夜查行动;春节、元宵节期间,要组织对辖区内党政领导机关和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的那位,以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决战”攻坚行动。同时,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消防“乱点”区域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的问题,建设、规划、工商、卫生、安监以及供电、供水等部门要联合进行集中整治;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民政、商务、供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清剿;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行业、系统的业务指导,从严执行消防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同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对“四个能力”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从严落实等级评定机制,并在12月30日前在巴里坤县电视台和政府网进行公示,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坚决采取问效跟踪,专项督办,全面整改。新闻、宣传、文化部门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自治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戴涛
  联系电话:1899968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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