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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获奖市(县、镇)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获奖市(县、镇)的通报
(鄂政发〔201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以“楚天杯”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城镇管理,城镇功能大幅提升,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经各地申报和综合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黄石市等60个市(县、镇)“湖北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大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密切关注民生,努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镇,为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湖北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楚天杯”获奖城镇名单

  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荆门市、鄂州市;

  大冶市、枣阳市、松滋市、远安县、宜都市、当阳市、竹山县、房县、红安县、武穴市、崇阳县、赤壁市、恩施市、来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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