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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12〕1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黄石市人民政府等23个单位“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授予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6个单位“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省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2、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附件1: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人民政府

  十堰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人民政府

  荆门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人民政府

  黄冈市人民政府

  咸宁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人民政府

  仙桃市人民政府

  潜江市人民政府

  天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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