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和种粮大户的决定
(鄂政发〔2012〕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粮食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粮食生产,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了我省粮食产业发展。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粮食生产战胜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喜获大丰收,延续了粮食稳定发展的好势头,实现粮食生产“八连增”,面积、总产、单产全部增加。总产达到238.85亿公斤,增产7.25亿公斤;单产达到386公斤,创历史新高。
去年粮食大幅度增产,是在连续七年增产的高基数上实现的,是在克服三季连旱、旱涝急转等自然灾害和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实现的,的确来之不易。全省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有效抓好抗灾救灾,大力推动科技兴粮,努力增加粮食产量,千方百计促进生产发展。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无私奉献,进村入户送科技,深入田头传技术,促进粮食科技生根开花。广大农民群众辛勤耕耘,艰苦劳作,良种良法种田,增产增量贡献社会。在奋力夺丰收的伟大实践中,全省涌现出了一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宜城市、洪湖市、公安县、麻城市、汉川市、当阳市、蕲春县、浠水县、广水市、黄梅县、武汉市黄陂区等11个县(市、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称号,每县(市、区)奖励100万元;授予谭伦蔚、侯安杰、李功成、左保宏、吴尚文、李友才、郭家力、陈忠、吴建华、陈书文等10名同志“全省粮食生产大户”称号,每个大户奖励1台拖拉机,价值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