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执行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促进减排的经济政策,加大减排投入力度,加快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氮氧化物、氨氮等指标减排任务的落实,推进火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继续在仙洪新农村试验区、鄂州市和旅游名镇等地区开展乡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建立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加大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控力度,抓好梁子湖等湖泊生态保护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长江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建设,研究探索重点流域环境保护的机制和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武汉城市圈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检测网络。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弃物监管、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机动车尾气管理等重点工作。
(三)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广、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六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加快推进“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谷城再生资源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宜昌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鄂西地区宁乡式铁矿综合利用、武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以及房县、鹤峰、通山、大悟、利川、谷城6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建设进程。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再制造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余热余压发电等能源循环经济。认真落实黄石、大冶、潜江、钟祥、松滋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规划。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应用华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
(四)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力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加快探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建设武汉东湖开发区和黄石黄金山工业园等低碳试点园区,把华彬集团咸宁低碳产业园打造成国内一流、华中首家低碳产业示范园区。
六、坚定不移地强化要素保障,提升跨越发展支撑能力
(一)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扩大信贷规模,努力调整信贷结构,综合运用多种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力争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银(险)企对接等方式筹集资金突破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