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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鄂政发〔2012〕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201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多种挑战和约束有增无减。但是世界经济缓慢复苏的趋势和主要经济体保增长的努力不会改变,我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转移的态势不会改变,国家宏观调控坚持扩大内需和实施更有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政策的取向不会改变。虽然今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一、二季度可能最为困难,但经济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省仍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增强,中部板块效应凸显,我省的积累优势正在发挥,加快发展的潮流不可阻挡,为我们化危为机、弯道超越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坚定信心、逆势而上,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努力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2012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打造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总目标,深入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继续做大做实做强工业、农业、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坚定不移推进跨越式发展,以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5%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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