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2012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
(拉政发〔201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贯彻落实区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切实巩固提高以往36个民生项目实施效果的基础上,2012年再承办12个民生实事,主要涉及公共交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以及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确保12个民生项目扎实推进、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分解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购30辆安全舒适的公交车,完善公交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刘全保、张明
二、市区新建10个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资源规划局
责任人:格平、杨林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三、建设16所幼儿园
责任单位:市体育(体育)局
责任人:张勤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
四、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单位:城关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谢廷锡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提高到1200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徐海元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林业绿化局、市政市容管委会
六、解决原集体制工人住房补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格平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七、组织0-6岁儿童免费体检,同步建立健康档案